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新竹有一名父親,失業不工作,整天花天酒地,還會對媽媽施暴,離婚後又不找顧小孩,老了住院,孩子都拒絕扶養照顧他。(示意圖/PIXABAY)
新竹縣男子大壯(化名)婚後,失業賦閒在家、整天花天酒地,回家還會對媽媽施暴,未避免2名小孩童年籠罩於恐懼之中,協議離婚;大壯仍不悔改,疏於照顧小孩,小孩求學打工甚至還會討錢,用於漁色花用,一度讓小孩求學困難,直到父親年邁開刀住院需要扶養,但小孩成年後,爸爸認為需索無度視錢如命,又未盡照護之責,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獲准。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多年前跟妻子小花(化名)結婚,並育有2名孩子;但在小孩年僅2歲、1歲時,爸爸就經常脾氣暴躁,動輒對媽媽施暴、拳腳相向,還經常離家,為了不讓2小孩籠罩於恐懼與畏怖之中,在百般無奈之下協議離婚。
兩人離婚後,2名兄弟,哥哥由母親扶養長大,但作為生父的大壯始終漠不關心毫無聞問,也未曾給付分毫的扶養費,甚至索討小孩課後打工的工資,以讓他在外漁色花用,甚至還以家庭生活幸福美滿為藉口,開口借錢周轉。
至於弟弟因監護權為爸爸,生活也相當困苦,甚至在讀高一時,大壯因失業賦閒在家,只能在課後加油站打工賺取生活費,還因學業難兼顧,被迫休學,因經濟窘迫,弟弟才被接回,由哥哥及媽媽一同扶養照護。
直到今年,爸爸因脊椎胸腔發炎住院開刀未痊癒,需長期看顧,且須孵蛋長照費用;但2兄弟回首童年及青少年時期,父親需索無度視錢如命的印象,加上
長年沒連繫,情感嚴重疏離,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或予以減輕。
大壯則表示,自己是做工的,名下沒有財產,結婚時機不好,只有付過1到2年的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離婚後小孩是母親在照顧,現在癱瘓臥床,需要人照顧,對聲請沒有意見。
法官認為,大壯長期怠於扶養照顧小孩,未擔負起為人父之責,小孩成長過程中全仰賴母親及祖母等人,或靠自力更生,若2人應負扶養義務,顯失公平,經審理後,認免除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