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06/23 16:30 發稿 |06/24 16:50 新增選罷法規定無效票情形】

▲中選會公布「24+1」罷免案於7月26日投票,圖為4月19日凱道「拒絕統戰」集會,民眾揮舞「大罷免大成宮」等旗幟。(圖/記者楊士誼攝影)
大罷免潮持續延燒,中選會日前公布24個藍委罷免案,與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皆成案,並將在7月26日投票。《三立新聞網》為此整理三階投票注意事項、選票樣張、相關規定等,並為讀者分析大罷免究竟需要拉下幾席,才有機會成功令國會翻轉。
進入三階投票!中選會公告罷免成案名單(截至6/23):
台北市:王鴻薇、李彥秀、徐巧芯、賴士葆、羅智強
新北市:洪孟楷、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廖先翔
桃園市: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
台中市:廖偉翔、羅廷瑋、黃健豪
台東縣:黃健賓
雲林縣:丁學忠
花蓮縣:傅崐萁
新竹市:鄭正鈐、高虹安(市長)
基隆市:林沛祥
中選會公布 三階投票重要工作日程一次看!
針對罷免案,定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中選會表示,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暨新竹市第11屆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上開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14年6月20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114年6月30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 114年7月3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四、 114年7月6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 114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六、 114年7月22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七、 114年7月26日 投票、開票
八、 114年8月1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九、 114年8月1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能投票嗎?投票資格四大要件在這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年滿20歲(2005年7月26日前出生)
三、未受監護宣告
四、戶籍在有罷免案的選區,投票前一日起算,住滿4個月者
投票帶什麼?要在哪投票?選票怎麼蓋才有效?
投票必備「三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印章,不可用其他證件(駕照、護照、健保卡等)取代身分證。
若未攜帶印章,可用指印、簽名方式代之;若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也可投票,但因通知單上有投票人「選舉人名冊號次」,較方便選務人員尋找您的名字。
選舉章應蓋在選票上「同意」或「不同意」的空白格子內,為有效票計算;若同格蓋多個章、不小心超出格子等,只要選務人員能辨別為有效票,皆算有效。簽名、蓋私章、指印等皆為無效行為,切勿浪費珍貴的選票。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4條規定,選舉罷免票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則為無效:
一、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
二、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
三、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
四、圈後加以塗改
五、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
六、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
七、將選舉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政黨或何人
八、不加圈完全空白
九、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
此外,罷免票有效與無效範例也可參考中選會官網所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網傳「選舉章蓋反」恐讓選票判定無效等言論,均不在無效票認定或選罷法規定的無效情形內。
這些事情不能做!投票注意事項一次看
一、不得撕毀或帶走選票
二、不得攜帶手機、攝錄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三、不得使用非投票所提供的圈印工具
四、不得亮票
五、不得干擾投票
六、禁止攜帶、穿著相關物品(如支持罷免文宣、反對罷免服飾)
七、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槍砲彈藥、刀械、爆裂物等)
八、投票當天不得競選、助選,包括以各種形式拉票、宣傳,也不得轉發相關民調
九、罷免投票日為應放假之日,如有罷免投票權、當天需工作的勞工應放假一日,出勤應給加班費,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
罷免選票長怎樣?中選會這麼說
中選會日前公布選票樣張,同意罷免欄位在左、不同意罷免欄位在右,至被罷免人姓名則於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2欄位下方。中選會指出,公投票紙顏色使用白色。至罷免票紙顏色,法律並無規定,且罷免案籌備時間短,為避免地方採購困難等多項因素,無法均採一致顏色,從而罷免票紙顏色依法循例自未予以統一規定顏色。
綠營如何翻轉國會劣勢?至少12藍委罷免成功、補選至少當選6人
立法院現有113席立委,其中藍白共52+8=60席,綠營51席,但加上與藍白合作的無黨籍立委陳超明、高金素梅,則為62:51,因此民進黨若需達到多數,至少有12名藍委必須被罷免,則變為50:51,在補選結果出爐前,民進黨將握有1席的優勢。另本屆立法院須57席方為過半,若補選後需持續維持多數,民進黨至少要有6人在補選中勝出。

▲中選會公布罷免票樣張,罷免票紙顏色部分法律並無規定。(圖/中選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