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黃子佼被控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遭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二審高院分批開庭調解,目前黃子佼已和21名被害人和解,上月2日,高院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進行,裁定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黃子佼提出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黃子佼限制出境、出海,提抗告遭駁回確定。(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據了解,黃子佼被控非法下載、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一審判刑8月。二審高院分批開庭調解,而高院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進行,法院審酌黃子佼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又考量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大陸、香港、日本的入出境紀錄,認為其恐有逃亡之可能,因此決定裁定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黃子佼對此提出抗告,最高院認為裁定無違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黃子佼限制出境、出海,提抗告遭駁回確定。(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黃子佼限制出境、出海,提抗告遭駁回確定。(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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