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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強吻鍾沛君入監服刑中!民事官司二審宣判 確定還要賠35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朱學恒1月間已入監服刑。(圖/翻攝畫面)

▲朱學恒1月間已入監服刑。(圖/翻攝畫面)

「宅神」朱學恒被控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強吻、性騷擾,二審高等法院日前判處11月有期徒刑,朱學恒未上訴,已入監服刑。民事部分,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判決朱學恒得賠償35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3日宣判,駁回上訴,朱學恒仍得賠償35萬元確定。

高院認為,朱學恒不爭執對鍾沛君強吻,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其刑事犯行業經原法院有罪。考量雙方均具相當社會經濟地位,原為朋友關係,受侵害狀況、學經歷等情,認女方求償35萬有理,駁回朱學恒上訴。全案確定。

案件審理期間,一度曾傳出雙方的賠償金為500萬元,但雙方均未公開證實。鍾沛君痛批朱學恒的律師不斷要她開價,根本是在羞辱她。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認為,朱學恒雖在一審中否認違法,但在二審審理期間已坦承,並表示和解願意及願意賠償之金額,且自行在網上張貼公開道歉信。及審酌,尚有未恰因此,被告上訴有理由。

考慮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女方的信任行強制猥褻侵犯行為,行為女方性自主決定權,加上女方證述,足認被告所為已對女方造成嚴重心理創傷,且考慮被告原否認違法行為,並可預見災難性行為被害人如聽到被告迴避自己,會加深內心傷痛及恐懼,但仍於一審期間在公開談話節目中迴避女方,全然未對自己的行為造成女方傷痛有真實的歉意之意,犯後態度很難認好。

但上訴後,在二審審理期間表示認罪,並表達和解意願及願賠償之非金額,又自行於網路張貼公開道歉信,雖雙方未能成立,未認錯道歉及賠償之非等誠意,改判11月有期徒刑,不予緩刑判決。朱學恒則於1月24日,提前原本預定的2月4日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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