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消防署表示,「消防節」會比照「警察節」方式辦理放假。(示意圖/資料照)
內政部今(6)日表示,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為肯定警察人員辛勞付出,宣布今(民國114)年6月15日警察節全國警察機關、學校放假1日。另外,明(民國115)年1月19日的消防節,放假也會比照警察節方式辦理。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今年起增加「4加1」天國定假日,包含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外加小年夜、孔子誕辰紀念日、台灣光復日以及行憲紀念日等4天。條例中也指出,6月15日警察節、1月19日消防節得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依總統今年5月28日公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授權,內政部據以訂定警察節放假規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實施,讓每年警察節成為全國警察機關、學校同仁專屬的榮耀假期,以慰勉警察人員365天全年無休站在第一線打擊犯罪,確保民眾得以安居樂業的辛勞,並激勵警察人員工作士氣。
警政署說明,在警察勤務24小時不打烊、治安無空窗、民眾安心前提下,全國各警察機關、學校得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因素,規劃所屬人員放假事宜,期全體警察同仁持續蓄積力量,一起守護台灣的安全與安定。
內政部消防署也指出,依照上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1月19日消防節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消防節放假會比照警察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