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瑄/台北報導

▲陳怡君面對媒體追問,不發一語的快步走上囚車。(圖/翻攝畫面)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親友當人頭助理,向台北市議會申報不實資料,向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今(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全案將移審士林法院。今(3)日下午又再度召開延押庭,稍早同樣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而2人結束接押庭後,一前一後的在戒護下步上囚車,對於媒體追問,皆不發一語。
據悉,陳怡君在擔任第13、14屆市議員期間,涉嫌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共謀,利用親友人頭掛名為助理,並從2019年至2025年2月間,偽造聘書、人事資料等方式,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
而該筆款項被張惠霖每月匯入後,以現金領出藉以製造金流斷點,再存入其友人所申設之帳戶。111年間,張惠霖指示該友人開立支票予不知情之張姓女子,再將支票存入對方之帳戶,用於繳納張惠霖及陳怡君承租住處之房租,又自張姓女子帳戶內,提領現金存入張惠霖所申設之證券交割帳戶,用於買賣股票,藉此隱匿不法所得,且規避司法機關查緝,掩飾洗錢犯行。
檢方另查明,自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陳怡君透過張惠霖每月收受某建設公司「顧問費」名義的賄款,每筆金額介於3萬9,207至3萬9,219元,共18筆、合計70萬5,894元。收款後,陳怡君疑曾動用議員職權,向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單位施壓,協助該建商辦理行道樹遷移、臨時用電及污水設施審查,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士林地檢署今(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全案將移審士林法院。而今(3)日下午又再度召開延押庭,稍早同樣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2人結束接押庭後,一前一後的在戒護下步上囚車,對於媒體追問,皆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