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當時被潑灑糞便的美容護膚店。(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中和區1間美容護膚店,2024年1月18日深夜11時許,被1名黑衣人朝大門潑灑糞便,警方獲報到場採證,經開調查後,將涉案的廖姓女子送辦。而廖女為美容護膚店的會員,因不滿花錢買課程卻上不到,竟將糞便裝在袋子中潑灑在店家鐵門上,新北檢依妨害名譽罪將廖女提起公訴,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廖婦已以3萬元與黃姓業者達成和解,且經此偵、審程序後應知所警惕,因此依強暴侮辱罪處罰金新台幣6千元,緩刑2年。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廖女為中和某美容護膚店的會員,不滿該店家贈與的美容美體課程尚未獲得安排,竟在去年1月18日深夜11時許,持裝有糞便的袋子,朝鐵捲門潑灑抗議。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偵結,依妨害名譽罪將廖女提起公訴,但也請求法官審酌,廖女過去並無前科,案發後已賠償黃姓業者3萬元,獲得對方原諒。
此外,美容護膚店的黃姓業者,確實因經常性無法依約安排課程,遭多達10多名被害人提告詐欺,認定犯案動機尚屬可憫,建請從輕量刑,並予以緩刑宣告,以啟自新。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廖女已與黃姓業者達成和解,認為廖女深具悔意,且積極彌補損害,認為經此偵、審程序及刑的宣告後,應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依強暴侮辱罪判處罰金6千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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