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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吳思瑤恐宣告落幕?賴苡任認了:不太可能重啟

政治中心/倪譽瑋報導

罷免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不再行使領銜人的法定權利,可能影響罷團後續行動。(圖/資料照)

▲罷免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不再行使領銜人的法定權利,可能影響罷團後續行動。(圖/資料照)

「地動刪瑤」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發聲明退出領銜人,「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今(2)日發文詳細說明當前團隊遇到的困難及選擇,他指出,若二階連署期限到,若領銜人自己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權給任何人送件,罷免即中止;若要重啟罷免,由於選罷法,新罷免案幾乎不太可能街頭連署,且本次一階連署過者不能再連,會讓難度有所增加。

賴苡任指出,法律上沒有領銜人「退出」這個條文,所以張克晉所謂的「退出」,意思是不再行使領銜人的法定權利,換言之就是第二階段連署期限一到,即便第二階段連署書達到法定送件門檻,「但領銜人自己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權給任何人送件,自然二階段就結束,罷免案終止。」

能否更換領銜人?賴苡任表示,經向中選會詢問,罷免案進行中無法「更換」領銜人,只能由備補領銜人「替補」。更換是指找一個不是本案「領銜人」或「備補領銜人」的第三人,由其更換當前的領銜人,「這個方法不存在,因此行不通。」

至於進行「替補」需要哪些條件?賴苡任說明,只有滿足「領銜人死亡」、「第一階段提議人的50%提出書面申請,同意由備補領銜人擔任領銜人,原領銜人喪失資格」的其中一個,才能由備補領銜人替補。

賴苡任表示,若要替補領銜人,須從第一階段的提議人中,找到一半的人簽書面同意書。(圖/資料照)

▲賴苡任表示,若要替補領銜人,須從第一階段的提議人中,找到一半的人簽書面同意書。(圖/資料照)

賴苡任也提出,要讓罷免案繼續的困境,除「備補領銜人」願意有勇氣擔任領銜人,還要再從第一階段的提議人中,找到一半的人簽書面同意書,「第一階段有4108位提議人,因此我們要找到這些人,並有2054位簽書面同意書。」

另外,要找人簽書面同意書,根據中選會的規定,第一階段送件時,罷團必須自己留一份提議人名冊的影本,「這些影本確實都在我手上,但當初連署時沒有請提議人留下電話」,因此如果要找到這些人,唯一的方式就是根據地址寄出同意書,並且逐一回收達到2054份。

賴苡任補充,若要放棄本次罷免案,重新連署、重頭來過,新修的選罷法要求第一階段、第二階段都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意思是新的罷免案幾乎不太可能街頭連署」,只能選擇在總部室內連署,「除了連署難度增加以外,總部的租約已經快到期了,無法長期使用。」

另外,中選會指出,本次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一年內不得再擔任新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賴苡任說明「講白話文就是,哪怕我們重新啟動一個新罷免案,由我本人擔任領銜人,但這個新罷免案的提議人,不可以是這次罷免案的那4108人,必須排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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