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鄧姓工人今(10日)在進行下水道工程時,遭大水沖走。(圖/桃園市府勞檢處提供)
今(10日)上午雨炸桃園區,一名鄧姓工人在進行下水道纜線檢查整理工程時,遭湍急的大水沖走,至今仍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市府勞檢處公布初步調查結果,並表示施工包商違反職安法第6條,可處行政罰鍰3至30萬元罰鍰,已立即對施工廠商做相關下水道作業停工處分。
今日上午10時21分許,消防局接獲警方轉報,桃園區桃德路和永福西街的交叉路口,一名正下進行下水道工程的鄧姓工人,疑似在涵管內被大水沖走,消防局獲報後也立即出動搜救,範圍擴大到下游的水圳,但都尚未尋獲。
勞動局表示,該工程為八德區下水道排水系統設施修繕工程,鄧姓勞工於下水道內作業時,遭湍急之水流沖走,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獲知消息後,立即派員至現場進行職災調查。

▲10日上午桃園大雨不斷,下水道水流湍急,鄧姓工人遭沖走,目前下落不明。(圖/桃園市府勞檢處提供)
初步調查結果,發現業者未使該名勞工於人孔內部從事下水道纜線檢查整理作業時,設置防止勞工落水、溺水之設施,且未就中央氣象署同日針對桃園市發佈豪雨特報之訊息,評估下水道水勢並調整勞工作業內容,亦未設置專責警戒人員,致鄧姓勞工作業期間遭湍急之水流沖走,事發後,相關單位刻正沿線搜索中,目前尚未尋獲罹災者。

▲桃園市勞檢處確認雇主有疏失。(圖/桃園市府勞檢處提供)
勞檢處營造業科科長魏光甫指出,初步調查,雇主違反職安法第6條部分,可處行政罰鍰3至30萬元罰鍰,已立即對施工廠商做相關下水道作業停工處分。
勞動檢查處再次呼籲,雇主使勞工鄰近溝渠、水道、埤池、水庫、河川、湖潭、港灣、堤堰、海岸或其他水域場所作業時,應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並應依作業環境、河川特性擬訂緊急應變計畫,內容應包括通報系統、撤離程序、救援程序,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等,避免發生勞工溺水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