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東報導

▲ 堂哥跟未成年堂妹發生性關係,被乾爸發現(示意圖/Pixabay)
台東男子大壯(化名)為少女小花(化名)的堂哥,去年兩人同住乾爸家中,兩人卻在房內發生性關係;隔天乾爸叫兩人起床,竟發現兩人裸露同寢,因小花未滿14歲,大壯行為明顯違法,乾爸憤而告知小花生父,並報警提告。審理時,大壯都坦承犯行,也獲得少女原諒,但他六年前就有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前科,未料6年後再犯,這次法官判他1年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為少女小花(化名)的堂哥,2023年農曆年假期間,大壯、小花還有女方乾爸同住台東市,未料,堂哥半夜摸上床,跟小花發生性行為。
直到隔天上午,乾爸叫兩人起床,竟發現大壯跟小花同寢,還衣著裸露,因女方未成年,乾爸憤而告知少女父親,並報警提告。
偵審期間,大壯都坦承犯行;審理時,大壯還在法庭當庭道歉,有願意對小花及她父親無償調解,女方家屬也願意原諒。
不過,調閱前科紀錄,大壯早在2017年5月間就曾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遭判刑,未料,時隔6年後又再犯;因此法官將他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1年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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