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被依貪汙、賄選等罪起訴。(圖/資料照)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等人,涉嫌借牌投標與非法得標河濱公園採購案、租用清潔車輛採購案和環保公園採購案,並於民代表選舉中涉嫌賄選。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汙、賄選等罪,對林智勇具體求刑16年,褫奪公權5年。
林智勇出身政治世家,父親林李榮華曾任宜蘭縣議員,林智勇從政後當選宜蘭市民代表,之後5連霸。林智勇前年製造假車禍詐保,去年一審被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檢方指出,2024年3月間,承辦一起死亡案件時,在死者(林智勇前司機)手機中發現林智勇涉嫌在宜蘭市河濱公園採購案、租用清潔車輛採購案及環保公園採購案中,以借牌方式非法得標,檢方經透過數位鑑識蒐證,以及先後2波搜索、傳訊,追查出林智勇利用其職權非法得利488萬餘元。
此外,另查出林智勇在2022年市民代表選舉中涉嫌賄選,林在選舉中指示司機以賄款5萬元向選民買票,並轉達及交付其餘賄,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賄賂罪,惡行重大。
檢方表示,林智勇身為地方民意代表,卻不知廉潔自持,反而利用權限投標承攬受其監督的標案,形同將政府資源視為個人資源濫用。地檢署對他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6年,並褫奪公權5年,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