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劉男車禍的地點過於偏僻、詭異,又沒有監視器,保險公司因此懷疑有詐保。(示意圖/翻攝GoogleMaps)
嘉義劉姓男子(34歲)2024年5月間駕車撞上橋壁,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母親死亡,事後獲得保險理賠1300萬,但保險公司認為劉男有詐保嫌疑,於是報警處理後,嘉檢指揮警方將劉男逮捕,並於複訊後認為劉男有串證之虞聲押。
檢方表示,劉母領有身障手冊,2024年5月17日當天上午,劉男開車載著母親到嘉義縣東石鄉吃海產,但途中卻在防汛道路上遇到飛禽干擾,導致手上的咖啡潑在擋風玻璃上,緊接著就在幾乎沒有煞車的情況下,撞上東石南橋橋壁,造成60歲的鄭姓母親,因未繫安全帶、安全氣囊未爆開等因素下受傷嚴重,緊急送醫後不治,但劉男卻在安全氣囊的保護下,幾乎毫髮無傷,檢警在車禍隔天相驗,確認沒有外力介入,因此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給予緩起訴處分。
不過檢警也發現,劉男在2021年4月及5月間,刻意隱藏母親另有身障手冊及智能問題,投保了高額意外險及壽險,甚至待過保險的友人也說,只要保費繳3年後就不會被發現,也可以理賠,並以自己為保險受益人,包含意外險、壽險、車險等理賠,共計約1300萬元。
此外,檢警也說,保險公司在理賠過後,發現劉男早就知道副駕駛座的安全氣囊故障,再加上車禍發生地很偏僻,也沒有監視器,且車禍路段為寫有「此路不通」的防汛道路,因此全案充滿疑點,劉男投保的保險公司引此聯合向刑事局檢舉詐保。
檢警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劉男曾向在保險業待過的朋友詢問「若發生自撞交通事故是否也會理賠?友人回答一般都可以」加上劉男已幫媽媽投保3年,因此懷疑這是一起預謀詐保,此外,由男在申請理賠的過程中,若遇保險公司刁難,就會找來保險業有人賴男、王男協助,確定最後拿到理賠後,賴男便從中獲得百萬佣金。
由於事故車輛為重要的證據,劉男原本已將車賣給報廢車商,但警方獲報後,緊急將車輛拖回進行採證,檢方則指揮朴子分局搜索相關處所,並將劉男與妻子、弟弟;並包含保險員王男、賴男進行調查,檢方於深夜複訊後,認定劉男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其餘人等均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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