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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盈告超基因還「四寶」案開庭 律師:沒道理還要求免費產品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超基因委任律師李傳侯、邱筱涵庭前接受媒體訪問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超基因委任律師李傳侯、邱筱涵庭前接受媒體訪問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民眾黨前立委、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吳欣盈,對超基因公司提告返回臍帶血、羊膜、胎盤、臍帶等「四寶」。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2日下午開庭,超基因委任律師邱筱涵、李傳侯出庭。庭前2名律師表示,吳欣盈一開始支付2萬元訂金後就沒再支付任何費用,公司有催告並終止契約,又幹細胞自臍帶血等組織分離後,原始組織即無法保留,應是所有客戶都知道的事,吳欣盈卻提告返還要求免費提供價值1500萬元產品,顯然毫無理由。

律師邱筱涵表示,吳欣盈的多項主張顯然對於保存技術、程序有所誤解,公司依契約執行幹細胞分離與保存,契約中都有載明,所保存的標的為提取出來的幹細胞,並非「四寶」臍帶血、臍帶、胎盤、羊膜等原始組織,幹細胞分離出來後,原始組織即無法保留,應是所有客戶都應知悉的基本事實。

邱筱涵也表示,超基因公司迄今仍妥善、完好保存幹細胞,一直把吳欣盈委託處理的幹細胞如同保存自己最珍貴的物品一樣完好保存,希望吳欣盈可以到超基金位於新竹的儲存庫看看就知道。

但吳欣盈卻對契約中明定的內容提出不實際指控,甚至在媒體上散布與事實不符的資訊,致使社會大眾產生誤解,公司希望能回歸依照契約約定及合法程序處理爭議,維護再生醫療技術的信任基礎,也避免對相關產業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與傷害。

律師李傳侯則表示,吳欣盈除一開始付了2萬元訂金後就沒再支付其他費用,公司當時依法催告並終止契約,但畢竟幹細胞之珍貴,公司還是希望以最完整的方式、沒有任何缺陷的方式,移交給吳欣盈,或者是送到她指定的地方。

然而在協商移交的過程中,吳欣盈提出希望能夠免費提供大約價值1500萬產品的要求,當時公司考量決定提供價值500萬元的產品,另1000萬元以做公益方式捐贈,但吳欣盈不願意接受,也沒有依照公司希望的照ISO流程辦理申請。至於吳欣盈為何會改變想法?且要求一併返還胎盤、臍帶血等四寶,公司不做任何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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