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彰化地檢署將2名海巡偵查員聲押禁見。(資料照/翻攝自Google Map)
彰化地檢署偵辦海巡人員、台中、彰化員警涉包庇私菸集團貪污案,10日指揮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兵分38路發動搜索,帶回被告、證人共28人,其中海巡署林姓、劉姓偵查員因犯嫌重大,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對此,海巡署11日晚間表示,已對2員處以調職、停職處分,並將召開評議會,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海巡署表示,林姓、劉姓偵查員任職海巡署偵防分署,涉犯洩密、瀆職等罪,其中1人已獲交保,依法將對2人分別予以停職、調職處分,並召開評議會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
海巡署強調,偵查分署在案發後立即啟動內部調查程序,全面清查所屬人員軍風紀,並將加強法治教育,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
全案源於2024年間台中、彰化警方配合海巡署偵辦一起私菸案時,警方發現查詢系統有異狀,將涉案警員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彰檢擴大偵辦,追查發現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彰化警局內有員警、海巡偵查員涉嫌將公務查詢車輛資料通報給私菸集團。
檢警調10日兵分38路發動搜索,林姓、劉姓海巡偵查員訊後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聲請羈押禁見。另黃姓警員、王姓偵查員及私菸集團成員等各被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