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吳龍滿2023年9月拿刀砍死住在樓上的羅姓夫婦,昨天(10日)一審判決出爐,合議庭3名法官「一致決」將他依殺人罪,共2罪,均處死刑。(圖/翻攝畫面)
住在高雄苓雅區某大樓的男子吳龍滿,因不滿住在樓上的羅姓夫婦發出噪音,竟在前年9月拿刀上樓,當羅姓夫婦2名幼童面前,將人砍殺後逃逸;此案,昨天(10日)一審判決出爐,合議庭3名法官「一致決」將他依殺人罪,共2罪,均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法官判決理由也隨宣判曝光。
回顧本案,案發當時63歲的吳龍滿,因不滿樓上鄰居羅姓夫婦常發出噪音,2023年9月15日竟拿刀上樓砍人,將羅男8刀刺殺、蔡女5刀砍死,不顧屋內有2名幼童,目睹整起殘忍兇殺經過;兇手吳男犯案後,騎車逃逸,還沿途丟棄犯案當時身穿的藍色T恤、黑色運動鞋。
此案,由大樓管理員報警,此案曝光,警方組專案小組,循線在屏東縣枋寮鄉拘提吳男逮捕到案;人落網後,都行使緘默權,全程否認犯行,還假裝不知情,還辯稱是「騎機車被抓」。
偵審期間,都被關押的吳龍滿,始終否認犯行,甚至對殺人一事,不曾感到歉意。
合議庭法官認為,吳龍滿出於殺人直接故意而為,手段殘忍;無證據證明罹患任何精神疾病,甚至在審理中,當庭指稱,對死者父親口出惡言「更該死」等語,無更生教化、再社會化之可能。
此案,不行國民參與審判,改依通常程序審理;審理後,一審3名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將吳龍滿依犯殺人罪,共2罪,均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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