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指出,有網友爆料台灣燈會有攤販使用過期牛奶。(圖為衛生局稽查)(圖/翻攝畫面)
2025台灣燈會落幕,桃園市議員黃瓊慧卻指出,有攤販的前員工爆料,直指某家連鎖飲料店使用「過期」鮮奶,不少網友也反應喝了也出現拉肚子的情形。衛生局表示,燈會試營運及正式展出期間,確實有查到攤商備有過期牛奶,但已立即銷毀,未查到有使用或販售過期原料情事。
黃瓊慧在Threads上貼出網友已經刪文的貼文截圖,文章指出在燈會的某黑糖粉圓攤商,用的鮮奶全都是過期的,網友問老闆「這樣可以嗎?」結果老闆卻回「不然要全部丟掉嗎?」黃瓊慧說,貼文下留言也很多人說難怪喝了拉肚子,還加碼「甚至旁邊豬血糕攤是過年沒賣完的,上面都是白色霉點和菌絲。」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燈會試營運及正式展出期間,確實有查到攤商備有過期牛奶,但已立即銷毀,未查到有使用或販售過期原料情事。(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2月7日到12日燈會試營運期間,每天都派出4名輔導人員到展區總計308家攤商進行食品安全衛生指導,輔導重點內容包含食品標示、儲存溫度、產品效期及防塵措施等項目,業者陸續開攤整備期間,發現A18區有家專賣黑糖鮮奶粉圓愛玉的攤商,備有2瓶過期的知名品牌牛奶及1瓶沒有效期的牛奶,立即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銷毀。
衛生局強調,自2月13日起每天派出4名稽查人員巡查食品展區,累計檢查3213攤次,查核中未發現攤商使用過期牛奶製作飲品,以及豬血糕上有發霉情況,也未接獲民眾投訴,提醒食品業者,如被查獲使用過期原料或販售過期食品,可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