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聯電員工偷情,被妻子發現,女方提告小三求償100萬元卻敗訴。(示意圖/pixabay)
新竹一名人妻發現在聯電工作的丈夫偷吃,還在男方舊手機內發現他跟小三對話,提及「偶爾來點鋅(壯陽用)」女方甚至回「看樣子應該沒效」、「快的還是一樣快」等語,讓人妻氣炸,憤而提告100萬元求償,不過超過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被法院駁回告訴,元配因此敗訴。
判決指出,人妻拉拉(化名)跟丈夫阿國(化名)2009年11月19日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男方在聯電工作期間,認識小三娜娜(化名)兩人發展出婚外情。
直到阿國更換手機,把舊手機給妻子拉拉使用,才意外發現偷情的相關訊息;內容提及「我今天真的沒什麼動…還這樣」、「看樣子應該沒效」、「快的還是一樣快」、「不用為弟弟找藉口」、「有...隱隱約約地開開關關」、「今天抱著妳的感覺趴在妳胸前感受…」、「很舒服還有被妳摸摸頭」。
抓姦過程中,小三娜娜甚至傳訊息給元配拉拉怒嗆,「夫妻的事跟我沒關係…不用演給我看…有什麼事就三個人一起講清楚…如果真的生病就請就醫」對此;拉拉認為,婚姻遭破壞,並更丈夫阿國於2024年2月27日離婚,還被嘲諷,認為她的行為逾越一般社交,憤而求償100萬元。
對此,娜娜主張,認為對話內容牛頭不對馬嘴,講一些令人聽不明白的言論,無法證明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之行為,且對話紀錄沒顯示時間,無法證明拉拉跟阿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對話,以此抗辯,請求駁回告訴。
不過,依據相關法規,元配拉拉在2022年10月17日認定,娜娜有侵害配偶權,但卻在2年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消滅前提出訴訟,直到2024年10月24日才提告,已逾請求權時效,難予准許,將告訴駁回,拉拉因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