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吳明達中槍後撿回一命。
「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去年7月在台北市大同區的「天龍三溫暖」遭到槍擊,34歲彭姓槍手趁著吳明達和小弟聊天,朝其連開5槍,2槍擊中吳明達手腳、1槍擊中囊姓司機,隨後彭男自行至派出所投案,遭到法院裁定羈押至今。士林地院今天宣判,彭男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殺人未遂等罪,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
彭姓槍手因不滿吳明達派小弟向自己經營的咖啡廳收保護費,去年7月10日持P321SP制式手槍前往「天龍三溫暖」附近騎樓埋伏,見到吳明達及其友人走出來,先以雙手持槍瞄準,隨後近距離朝吳明達連開5槍,其中1槍射中同行司機囊姓男子。

▲彭姓槍手今天判刑。(資料照)
開槍行兇後,彭男當天傍晚向警方交槍自首,隔日遭法院裁定收押,起訴後目前仍遭羈押中。至於吳明達左手掌骨開放性骨折、神經損傷(1槍貫穿傷)、左大腿有2處穿透傷、1處擦傷,囊姓男子右小腿開放性骨折合併槍傷,兩人送醫急救後保住一命。
檢方認定,彭男不顧吳明達是否已中槍,在不到1公尺距離連開5槍,足見「殺意堅決」,具殺人犯意明確,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進入審理程序,法院上月辯論終結時,彭男供稱已知錯,案發時妻子懷孕8月,近期產下一子,他卻因在看守所未能在產房陪同,心中非常愧疚,希望法院能輕判並解除羈押,不過審判長聽後僅解除禁見。
士林地院今依未經許可寄藏制式手槍罪,處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又犯殺人未遂罪,處徒刑8年6月。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