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夫妻結婚16年,男方經常外出遊玩不歸,導致雙方分居,至今失聯10多年,女方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一對夫妻16年前結婚,未料,男方經常外出遊玩不歸,導致雙方分居,至今失聯10多年,女方無奈,堅決訴請離婚。審理期間,丈夫都未出面,法官認為,婚姻有重大破綻,難以期待回復,因此判准離婚。
判決指出,台北一對夫妻,男子大壯(化名)跟女子阿花(化名)2009年12月10日結婚,婚後同居,未料,丈夫經常外出遊玩不歸,導致雙方分居,至今失聯10多年,女方無奈,訴請離婚。
經法院合法通知,審理期間,男方仍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因此勘認阿花主張為真實。
法官認為,婚姻是兩人感情結合,以組織家庭、共同生活為目的,應出於夫妻雙方情感及信賴,並在精神、物質上互相扶持;但雙方失聯10多年,足認婚姻有重大破綻,且阿花訴請離婚,態度堅決,難以期待回復,因此裁判離婚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