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陳怡君搭上囚車。(圖/翻攝畫面)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3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士院20日下午3點重開羈押庭,庭訊不到1小時,法官逆轉裁定收押禁見。陳怡君晚間6點多在女警戒護下走上囚車,現場媒體詢問是否冤枉?陳怡君一語不發,用圍巾遮住手銬快步上車。稍後將從士院回到士檢,再搭乘士檢囚車前往土城看守所。

▲陳怡君快步走上囚車。(圖/翻攝畫面)
士林地院認為,陳怡君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嫌重大。又陳女和相關證人關係密切,擔任台北市議員之民代身份,自有相當影響力,且陳女曾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機關,同案辦告之供述亦可見多有維護陳女之意。
另考量陳怡君就重要案情,所述與相關證人之供述有所出入,何者為真,還有待檢警持續調查,難以目前偵查所得之證據資料及強制處分之情,排除陳女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可能性,因此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面對媒體詢問,陳怡君一言不發。(圖/翻攝畫面)
考量陳怡君涉犯貪污罪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可預見將來處罰非輕,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乃基本人性,因此有刑事訴訟法羈押之事由,檢方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