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20歲常備役男,怕當兵被欺負,收到兵單不敢去,遭依法判刑2個月。(示意圖/資料照)
台南20歲林姓常備役男,去年2度收到兵單,都無故未前往報到,遭台南市府民政局函送偵辦。林男否認犯行,還說,「因為聽聽別人說當兵會被欺負,但阿媽說不會,加上我那時候在上班,所以才沒去報到」;辯詞未獲採信,被法院依妨害徵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歲林男為常備役男,2024年3月12日收到通知,應該在4月9日上午8時30分,到台南南區區公所大門集合,前往駐地入營;但他無故未按時前往報到。
區公所4月中旬二度通知林男,改為5月14日7時40分,前往報到,未料,他依舊不理會,因逾入營期限5天以上,導致未能接受常備兵徵集,因此遭台南市府民政局函請偵辦。
偵查期間,林男矢口否認犯行,他還辯稱,第一次有收到通知,第二次通知媽媽沒跟他說;還說,「因為聽聽別人說當兵會被欺負,但阿媽說不會,加上我那時候在上班,所以才沒去報到」。
檢方將林男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5款之妨害徵集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林男是役齡男子,有服役義務,應受徵集,卻無故未依規定報到,妨害國家兵役制度,影響國軍部隊有效運作及服役軍人管理;審理後,將他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之妨害徵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