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23年9月間,高雄一名余姓男子,因向23歲吳姓前女友要求復合遭拒,竟於凌晨趁吳女在超商值班,持殺魚刀狂刺吳女30多刀,吳女掙扎爬至店外,所幸附近值班的保全見狀,大聲喝斥將余男逼走,吳女送醫搶救撿回一命,案經審理,最高法院依違反保護令、家暴殺人未遂等罪,判余男2月得易科罰金、8年有期徒刑定讞。

▲高雄男子持殺魚刀刺傷前女友遭判刑。(圖/資料照)
回顧案情,余男與吳女本為情侶,因余男家暴導致雙方分手,余男不甘被甩,不斷騷擾吳女,多次跑去住家及超商糾纏,之後吳女聲請保護令,余男仍持續騷擾,被法院判處拘役40日。2023年9月間,余男購買殺魚刀藏至包包內,某日凌晨,再次前往吳女工作的超商,趁其不備朝吳女肢體及腰部刺殺,並拉扯其頭髮阻止她逃脫。

▲高雄男子持殺魚刀刺傷前女友遭判刑。(圖/資料照)
吳女不斷掙扎並高聲呼救,一路往店外爬行,當時附近值班的陳姓保全見狀,持高爾夫逼退行兇的余男,余男才罷手逃離現場。而吳女渾身遭刺傷,送醫搶救撿回一命,余男事發後被捕落網,僅承認傷害否認有殺人意圖,且在羈押期間,還不斷寫信給吳女,騷擾她及其家人。
案經審理,法官認為,余男犯案後卸責,且又有偽造文書、妨害自由、違反保護令等前科,一、二審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殺人未遂罪處8年徒刑。最高法院認判刑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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