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後備軍人教育召集。(示意圖/資料照)
桃園簡姓男子後備軍人,有接受教育召集的義務,但簡男為了出國遊玩,不只沒依規定申請免除這次教育召集,還沒在指定時間報到,事後觸法,被依法函送。審理時,簡男矢口否認犯行,被地方法院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簡男為後備軍人,有接受教育召集的義務,去年9月、10月,兩度收到教育召集令,都由他的母親簽收,通知內容指定11月6日須前往報到,桃園市後備指揮部人員還聯繫告知,召期限要出國,必須申請免除該次教育召集。
不過,簡男不僅沒有申請免除該次教育召集,到了指定報到時間,也沒有出現,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以上,被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
法官認為,簡男為後備軍人身分,竟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而未參加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國防安全及後備有效管理,且犯後又否認犯行,被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