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解姓婦人成大兒子人頭,名下多了一輛轎車。(圖/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一名71歲的解姓婦人欠下近萬元的汽車燃料費未繳,遭到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但承辦人員細察才發現,婦人失智又行動不便,根本不可能開車,同住的小兒子又領有身障手冊,兩人經濟狀況十分拮据。一查才發現竟是不曾出錢養家的大兒子拿她當人頭購車,執行人員查明解婦遭遇,決定暫緩執行,另對解婦大兒子做處分。
71歲的解婦行動不便,就連站立時還得倚靠著鐵門,這樣的她名下卻多了一輛轎車,還欠下2021年和2022年9600元的汽車燃料費,沒有工作的解婦根本繳不起這筆費用。
當地里長表示,解婦有兩個兒子,大兒子早就離家,但卻從來沒盡過照顧老母親的責任,剩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小兒子同住,小兒子僅能依靠打零工維生,雖與母親同住,但時常忘記準備食物,導致解婦餓了就喝水充飢,身體十分虛弱。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人頭送暖。(圖/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里長說,自己有時也會攜帶一些食 物送到解婦家中探視;里長進一步表示,解婦自身行動不便, 根本無法開車,更不可能買車,應該是被大兒子登記為人頭車 主才會積欠相關費用。
桃園分署表示,實際查訪後發現實際開車人並非解婦,再加上解婦經濟狀況確實出問題,因此待聯絡監理單位調查後,將進一步查扣大兒子的車輛。
同時,執行署人員日前也偕同里長夫婦至婦人家中現場訪視,並致贈泡麵、餅乾及沖泡飲品等生活物資數箱,希望暫時解決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