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警方訊後將殺害馬國女大生的陳嫌移送法辦。(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台北市士林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引起台、馬兩國民眾高度關注,案發4天後,吞止痛藥「尋短」的陳姓男子,今天(17日)中午經醫師評估身體狀況許可後,被士林警方帶回偵訊,陳男坦承,2人短暫交往5天期間,蔡女花了他太多錢,氣憤之下拿枕頭悶住蔡女的臉,原本只想嚇嚇她,卻失手殺害對方,訊後晚間6時被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他有逃亡、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陳嫌今天(17日)晚間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後,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晚間9時許,複訊後認定,陳嫌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重罪,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有羈押必要,依法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回顧事發經過,30歲陳姓無業男子,13日中午從蔡女位於士林大東路的租屋處離開後,返回新北市鶯歌租屋處,吞下大量止痛藥尋短時,致電母親求救,更語出驚人地向警、消透露,「我在士林大東路掐死了一個女的」,北市警方循址到場時,果真發現蔡女陳屍床上,身上已出現屍斑,研判死亡時間超過1天。
陳男在醫院期間,昏昏沉沉之際,曾透露自己是協助蔡女「加工自殺」,但因相驗時發現蔡女只有頸部有勒痕,衣著完整,現場也無打鬥跡象,與一般人遭勒斃時,基於求生本能掙扎並不相符,研判可能遭下藥迷昏後再行勒斃。
案發後4天,陳男經醫師評估後出院,隨即遭士林分局警方帶回偵訊,陳男坦透露,今年4月份與蔡女透過IG認識後,在本(10)月8日相約見面並交往成為情侶。
陳男坦承,由於短短的5天交往期間,所有金錢花費都是他所支出,雙方因此大吵一架,他一時氣憤下,隨手拿起枕頭悶住蔡女的臉部,原本只想嚇嚇對方,卻赫見她已無生命跡象,嚇得連忙逃出租屋處,返家吞止痛藥輕生。

▲陳嫌遭聲押。(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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