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警消人員到場處理糾紛。(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56歲)在加油站內攔乘計程車欲回家,趙姓司機拒載,雙方發生爭吵,趙男拿出榔頭朝對方頭部猛砸,楊男重傷倒地不起,經急救才挽回一命,事後他對趙男提告。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殺人未遂罪把趙男起訴。
起訴指出,2024年9月6日晚間7時許,楊姓男子喝酒後,在內湖路一段的某加油站內看到一輛計程車,他向趙姓司機表示要搭車回家,趙男因故不願載客,楊男心生不滿,雙方爆發口角,趙男一氣之下,從車廂拿出榔頭朝楊男頭部連續重擊2次,榔頭還因此斷裂,楊男當場重傷倒地昏迷。

▲榔頭斷成兩截。(圖/翻攝畫面)
楊男送醫救治時被診斷出有顱骨骨折、腦出血、左側顴骨骨折、左臉神經麻痺及耳膜破裂等症狀,經搶救才撿回一命,事後對趙男提告。趙姓司機應訊時辯稱因自衛才出手傷人。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據監視器影像畫面,認為楊男倒地後已無攻擊能力,但趙男仍持榔頭朝他重擊,此行為與自衛無關,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