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一名高中生涉誇大學習歷程,陽明交通大學(圖)等校宣布取消錄取資格。(圖/翻攝自陽明交大臉書)
日前一名高中生正取陽明交大、北醫大、中國醫、中山醫4校,備取長庚醫,不過其學習歷程將「單場優秀辯士」寫成「最佳辯士」被網友發現涉誇大,引發爭議,已有大學取消其資格,恐面臨「5校」通殺。有網友好奇,為何頭銜寫錯爭議會燒這麼大?熟知比賽者說明,以該生參加的辯論比賽為例,單場「優秀辯士:最佳辯士」可謂「120:4」,最佳辯士是難得的殊榮,直言參與者絕對不可能寫錯「就是意圖使人混淆」。
台中的楊姓高中生在Threads分享被4所醫學系錄取、1校備取,但卻被發現學習歷程涉嫌誇大,自稱是「高中菁英盃最佳辯士」,但被發現「最佳辯士」名單並無此人,楊生為其中一輪比賽的「優秀辯士」,引發眾怒。隨著爭議延燒,原先錄取的陽明交大、北醫大紛紛取消楊生的資格。

▲學生在學習歷程上疑似有誇大嫌疑,事後發文道歉並寫信向校方澄清實際過程。(圖/翻攝自Threads)
爭議持續擴大,楊生也發文道歉,說明自己獲得的是「單場優秀辯士」,但用詞不夠嚴謹,加上對獎項制度的不理解,才導致誤植狀況發生,因為一時疏忽,有可能讓人對整體的公平性產生質疑,對於因此造成的困擾與不安「致上誠摯歉意」。不過其道歉似乎未能平息爭議。
熟知比賽者跳出來發文「解釋給圈外人」,說明「單場優秀辯士」跟「最佳辯士」的差別,以今年高中菁英盃為例,約有120場比賽,會「產生120個」單場優秀辯士,但最佳辯士「一年只有4個」,直呼「這兩個頭銜含金量差超多!」該生也直言,兩個頭銜(場優、最佳)絕對不可能是不小心寫錯,「就是意圖使人混淆」。
貼文底下,不少人也點頭表示,「老辯論人路過,20多年前租稅盃辯論比賽每年只有一個最佳辯士,是珍貴無比的肯定」、「單場優秀辯士根本就是安慰獎性質」、「最佳辯士是多少高中生夢寐以求的目標,哪可能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