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某家營造公司36歲鄭姓工地主任酒駕,釀成1死3傷悲劇,遭羈押。(圖/翻攝畫面)
高雄某家營造公司36歲鄭姓工地主任,昨天(10日)凌晨酒駕,開車逆向撞上剛打工下班的19歲李姓高職生,後座同齡同校的顏姓女友也遭殃,還波及另外兩名騎士,釀成1死3傷悲劇,其中,死者李男後座的顏女命危插管治療未脫險;肇事的鄭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66毫克,遭檢方聲押,法官認為他雖認罪,但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
回顧這起車禍,發生在昨天(10日)凌晨0時12分,36歲鄭姓工地主任,酒駕開車行經三民區同盟三路九如橋改建工程路段,因道路縮減,只剩一車道雙向通行,鄭男竟直接跨越雙黃線,逆向撞上對向騎機車的19歲李姓高職生,後座同齡同校的顏姓女友也遭殃。

▲高雄某家營造公司36歲鄭姓工地主任酒駕,逆向撞倒3名騎士,釀1死4傷。(圖/翻攝畫面)
鄭男肇事後,車輛失控,又撞上21歲張姓、23歲陳姓騎士,兩人受傷,無生命危險;整起事故,導致李姓高職生重傷不治,至於後座顏女腦出血,失去意識,命危送醫搶救,他插管治療,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警方獲報到場,經酒測發現鄭姓工地主任,酒測值達每公升0.66毫克嚴重超標,警詢後,將他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

▲高雄某家營造公司36歲鄭姓工地主任酒駕,法官認為他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圖/翻攝畫面)
鄭男在羈押庭上坦承犯行,且依據檢方羈押聲請書所載證據可佐,法官認為他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駕致死罪嫌之犯罪嫌疑重大;又依供述內容,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另審酌此案情節,也認有羈押之必要性,故諭知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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