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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陷「私生子風波」 業內人士揭生母背景「質疑師生倫理」

圖、文/CTWANT

呂秋遠近日因「私生子風波」再度成為輿論焦點。(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近日因「私生子風波」再度成為輿論焦點。(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擁有88萬粉絲、以政治評論與感情建議廣受關注的網紅律師呂秋遠,近日因「私生子風波」再度成為輿論焦點。雖本人堅稱此為私領域,不願多做說明,但有業內人士表示,呂秋遠與該名實習律師的關係早已在律師圈內流傳甚廣。

據了解,事件爆發後,呂秋遠透過臉書發聲,表示「自己沒做錯事」,並認為法院刻意針對他,在判決書中完整揭露其姓名。他更警告外界「欺負我孩子的人,準備收傳票」,態度相當強硬。

然而同為律師的張鈞綸在Threads平台發文,罕見公開點名,直指呂秋遠的行為與說法「令人嘆為觀止」,並透露曾有呂秋遠相關「受害者」尋求協助。

張鈞綸指出,私生子的生母為一名女律師,曾於呂秋遠所屬律師事務所實習,呂秋遠與該名實習律師的關係早已在律師圈內流傳甚廣。他根據判決書資料指出,兩人於2023年間交往,女方懷孕並驗出親子DNA後,呂秋遠最初拒絕認養,直到訴訟開啟才於去年底辦理認領手續,並非如其自述「坦蕩無私」。張也質疑其為何將司法程序合理化為打壓行為,直言「最先欺負孩子的人,正是他本人」。

張鈞綸也讓人質疑此關係是否違反2023年修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張鈞綸說明,該修法明訂,教師、指導者不得與受指導者發展不對等權勢下的親密關係。儘管該法將於2024年8月正式施行,學習律師是否涵蓋在內仍引起爭議,但律師實習與教學關係類似,指導律師應屬於法規範疇,「依現行法,醫學院學生實習的場域是受到規範的,學習律師我也想不到理由不納入規範」。

此外,張鈞綸強調,律師職前訓練須依循倫理規範,指導律師與學習律師間關係具有評鑑與指導性質,若發展親密關係,將可能違背專業倫理。張不諱言指出,呂秋遠的案例具有公益性質,「這難道不值得社會關注與討論嗎?」

張鈞綸更在文末酸道:「如果接到傳票,我樂意與他深入討論」,對呂秋遠持續將外界質疑歸咎於「顏色」、「嫉妒」的說法表達不滿,強調其應正視問題本質,停止推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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