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人夫多次帶好友妻子到摩鐵嘿咻遭判賠6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1名人夫阿豪(化名),先前意外發現妻子小萱(化名)外遇,小王還是共同好友阿仁(化名),兩人曾多次前往汽車旅館嘿咻,阿仁甚至直接登門拜訪,並與妻子翻雲覆雨,阿豪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院認為,阿豪侵害配偶權屬實,判他應賠償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主張,他與妻子在2015年結婚,原本婚姻生活美滿,直到2024年3月間,阿仁與妻子頻繁互動,雙方不但每天互傳訊息及通電話,如同情侶一般,阿仁甚至接送她上下班,兩人還在停等紅燈時擁吻,甚至直奔他家嘿咻。
不僅如此,兩人對話紀錄極為鹹濕,內容提及「還記得第一次是在晚上12點,妳敲了我家的門,接著跨出第二步,我們有了身體的交換」等字句,阿仁多次邀約到摩鐵開房間,事後還讓妻子服用避孕藥。
阿豪還說,他發現真相後,曾與兩人當面對質,但阿仁仍不想斷絕聯繫,兩人在2024年8月間還發生過最後1次性行為,他不甘配偶權一再受到侵害,遂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
阿仁庭訊時辯稱,他的確與小萱發生過性行為,但那是對方主動追求,次數亦遠不如阿豪供述那樣頻繁,他更未曾慫恿小萱離婚;阿仁還說,自己亦因這次婚外情與配偶離婚,賠償金額不應過高,建議降為30萬元以下。
法官認為,根據兩人對話紀錄顯示,阿仁與小萱互動頻繁且親密,明顯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而且阿仁坦承發生過性行為,行徑涉及背叛友人及侵犯其婚姻,考量兩人原為好友群,阿仁行為造成阿豪心理受創嚴重,因此判他須賠償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