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陳姓保全酒後在超商外與宋男攀談,一言不合竟拿鑰匙連刺對方頭37下,再用腳連續踹頭,造成宋男死亡。(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保全陳金順,去年一月酒後在一家超商門口,持鑰匙對另一名宋姓保全的頭部猛刺37下、用腳連續踹頭,導致宋男死亡。新北國民法庭經審理,認為出獄不到5年的陳男,對不認識的宋男痛下殺手,今(17)日依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原本宋男被認定是心臟病發作死亡,但法醫高大成進一步鑑定時,確認宋男是因腦部被重擊、踹傷,被打到顱內出血才致死,痛批陳男「手段兇殘」。

▲高大成進一步鑑定,認為死者是被踹到顱內出血致死,痛批嫌犯手段兇殘。(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陳男在2023年1月24日上午6時,酒後在超商門口跟死者搭訕攀談,疑似為了借錢被拒,雙方爆發口角,陳男竟手握鑰匙,以金屬前端由上往下猛力刺擊死者37次,猛踢死者頭部3下,等待死者傷重不支倒地後,又繼續上前猛踹頭部6下,被緊急送醫,仍因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狀動脈心臟病發作造成心因性休克不治。
由於死者身型高大肥胖,體重約100多公斤,檢方請來法醫高大成協助鑑定,與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進行比對,釐清死亡主因是否與肥胖有關,但高大成認為,死者頭皮下有出血,也有腦水腫,但並非遭鑰匙戳穿,而是頭部遭受嫌犯猛踹,造成顱內出血死亡。
法醫高大成表示,起初法醫判斷,死者的心臟肥大是一般人的兩倍,因此認定是引發心臟疾病死亡,但由於死者體型高壯,不只心臟,肝臟等其他臟器大小也相較一般人大,加上死者頭上有兩處皮下出血,認為死者是因為倒下後頭部被用力連踹好幾下,造成顱內出血,導致呼吸抑制跟心律不整而死亡。
高大成表示,依照傷勢判斷,身高將近190公分的死者幾乎是被兇嫌壓著打,完全沒有或根本沒有機會還手,被身高160多公分的兇嫌以鑰匙刺頭,造成疼痛之後,重心不穩倒地,頭部反遭兇嫌猛踹,才會造成顱內出血引發死亡,等於是活活被打死,痛批嫌犯「手段非常凶殘」。

▲新北國民法庭審理,今依殺人罪重判陳金順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