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綽號151的藝人林彥君嫁給「車神一哥」江勝山。(圖/資料畫面)
綽號「151」的藝人林彥君2022年與被封為「車神一哥」的越野單車國手江勝山結婚,但去年(2024)卻遭學生家長控告侵佔9萬5千元贊助費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侵占故意事證不足,江勝山獲判無罪。可上訴。
檢警調查,江勝山自2018年擔任魏姓小選手的教練,魏父在2019年7月31日匯款2萬元,作為孩子前往加拿大比賽期間的餐費,之後分別在2020年4月22日、5月15日及6月8日,分別匯入3萬、1萬5000、2萬不等金額,用於贊助當年6月21日舉辦「文漳盃自行車賽」,指定用於工作人員的工資、活動餐飲、活動競賽獎品、以及補貼江勝山父親油資和投入活動的工作損失等。

▲「車神一哥」江勝山(右)遭控侵佔贊助費,一審判無罪。(翻攝林彥君臉書)
另外,魏父又贊助同年7月份舉辦的「柏杭盃越野自行車競賽」匯款1萬元,前前後後加起來總計會給江勝山9萬5千元。桃園地檢署認為江勝山共計3次侵占罪嫌,依侵占罪嫌提起公訴。
針對餐費部分,江勝山辯稱當時魏父所匯餐費是贈與,也就是屬自己所有物,法官審閱兩人的對話紀錄,認為並非無據,難認江勝山有侵占意圖。
針對社團贊助費用部分,法官認為江勝山與魏父之間對款項的「目的」及「用途」,有認知上的差異,不能認定江勝山主觀上有侵占犯意;再加上魏父拿不出江勝山有將款項用於其他支出的證明,判決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