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蘇男與妙齡女子約定以肉償方式抵債。(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市1名蘇姓男子,先前與年輕女子小萱(化名)性交易,對方開口跟他借10萬4千元,雙方約定以肉償方式還債,借據還寫下「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相錄影」等字句,事後雙方因清債債務一事發生爭執,蘇男假冒律師恐嚇小萱,三度霸王硬上弓得逞,法官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蘇男10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2年9月間,蘇男因性交易結識小萱,先後借款10萬4000元給對方,並約定以肉償方式還債;2023年6月間,小萱認為債務已清償完畢,雙方頓時發生,蘇男恐嚇要將性交易一事告知小萱家人。
同年7月間,蘇男假冒律師恐嚇:「因未按時依約性交,必須再多付30萬元違約金,如果不依指示性交的話,將對你提出民事、刑事告訴。」,小萱因此心生畏懼,被迫與蘇男發生性行為,蘇男還拿手機錄下性愛過程。
同年8月間,小萱忍無可忍報警處理,警方率隊前往蘇男嘉義住家搜索,當場查扣手機及性愛影片;蘇男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他有經過小萱同意,亦未恐嚇對方,反而是小萱主動提議,倘若自己還不出錢,以每次性交易3000元抵債。
法官勘驗借據後發現,內容提及「每2個月過夜1次」、「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相和錄影」等字句;小萱證稱,她與蘇男約定以性交易還債,但2023年6月間,她一口氣還款8萬元,欠款早已還清,才會拒絕性交易。
法官認為,蘇男假冒女律師,一再恐嚇小萱出面性交,又以另套說詞誆稱欠款將會增加,因此不採信蘇男辯詞;蘇男為逞一己私慾,利用小萱借款機會性侵得逞,還持手機錄下過程,犯罪手段惡劣,致使小萱身心受創,犯後毫無悔意,亦未與對方和解,遂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蘇男9年、9年及8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0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