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球員參賽權益 籃協頒布「各聯盟選秀指引」!盼3贏
記者劉彥池/台北報導
有鑒於國內各聯盟對於新人選秀會舉辦方式意見不一, 為確保球員參賽權益不受各聯盟規範限制,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特別制定「 聯盟選秀指引」作為各聯盟辦理選秀會之依據, 避免日後造成誤解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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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特別制定「 聯盟選秀指引」作為各聯盟辦理選秀會之依據。(資料圖/記者劉彥池攝影)
籃協6月16日召開跨聯盟選秀制度研議會議後,SBL、 PLG、T1均於日前回覆期望選秀會辦理方式, 因各聯盟對於共同辦理或各自辦理選秀會意見不一, 本會為避免爭議且保障球員參賽權益,特研擬「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盟選秀指引」草案, 作為各聯盟未來在辦理新人選秀會時之依據, 本草案經各聯盟審閱後將送交7月1日籃協理事會通過後施行, 本會重申並沒有一定要採取共同選秀, 將尊重各聯盟意見訂定完善措施。
對於近日引發爭議的新人選秀會辦理方式,籃協秉持開放態度, 經各聯盟回覆意見後,即草擬選秀指引,將各方意見納入, 針對選秀年齡、資格限制、保障底薪、回饋政策等均納入條文內, 建立起完善架構和規範供各聯盟遵循, 同時也保留各聯盟是否辦理共同選秀會之彈性, 待各聯盟落實選秀政策後,再依現況進行修正。
本會制定之聯盟選秀指引,除現行SBL和PLG兩聯盟外, 籌備中的T1聯盟也納入規範,避免新成立之聯盟簽約未選秀球員, 另外並採納大專體總建議,凡曾參加過UBA之球員, 必須在選秀年9月1日前已年滿21歲或完成大三以上之學業才可報 名,而球員可自行選擇一個或多個聯盟報名選秀, 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後亦可自行決定與原屬聯盟或其他聯盟簽約, 不須再參加其他聯盟選秀,不但保障球員工作權益, 也提供多重選擇讓聯盟與球員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