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啪女友人突「熄火」她伸手幫完事逃魔掌…色男被判4年
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阿明」(化名),2015年5月間,他與女子「小美」(化名)等多人前往一間卡拉OK店飲酒歡唱,結束後阿明藉口不會操作手機,誘騙小美前往住處後欲性侵,過程中阿明一度「熄火」,小美自知難逃魔爪,乾脆伸手幫忙他完事後報警。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阿明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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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遭阿明性侵,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阿明4年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5年5月29日凌晨,阿明和小美等多人,在屏東縣內埔鄉一家卡拉OK店飲酒消費後,小美欲離開前,阿明謊稱她送的手機不會操作,小美擔心阿明無法聯絡工作事宜,於是騎機車跟隨他回去。
沒想到才一進入屋內,阿明隨即強壓小美上床欲性侵小美,小美擔心遭到毆打,自行脫衣,任由他親吻胸部、蹂躪,過程中阿明一度無法勃起,小美自知難逃魔爪,伸手幫忙他完事後報警。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阿明否認犯行,法官審酌雙方並無嫌隙,小美甚至曾借其名義予阿明購買機車,及贈與多餘手機給他使用,沒有陷害他的動機及理由,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阿明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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