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拒檢車開槍誤殺乘客獲判無罪 死者姑姑「恐嚇法官」起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員警開槍後,造成鍾姓男子頭部中彈送醫搶救不治。(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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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警員張伯雍,2023年間追緝一懸掛偽造車牌的轎車時,對轎車開3槍,意外擊中後座鍾姓乘客頭部,鍾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張伯雍則獲無罪定讞。鍾男姑姑不滿張伯雍無罪,竟打電話到高等法院,對審判長恐嚇「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等語,被高院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13日偵結,將鍾男姑姑依職務強制、恐嚇危安等罪起訴。

根據起訴,2022年3月10日晚間10點多,一林姓駕駛行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賓士轎車,載著鍾姓男子及女友等3人,行經中和中正路、錦和路口時,被正在執勤的張伯雍察覺可疑,鳴笛示意林姓駕駛停車。未料,林姓駕駛加速踩油門逃逸,雙方展開追逐。

就在雙方追到中正路、景平路口時,張員朝林男的賓士轎車連開3槍,原為制止林男橫衝直撞危害交通,沒想到其中1槍擊中坐在後座的鍾姓男子。鍾男頭部中彈,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而張員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二審法院皆判張員無罪,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無罪結果出爐,死者鍾姓男子的姑姑不滿,2024年11月間,竟打電話到高等法院說要找承審的審判長。姑姑並對接電話的書記官恐嚇「我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我有診斷證明,這樣殺人是不是就不會判死刑」等語,要求書記官轉達審判長,除非再審,否則她不會就這樣算了,法官因此提告姑姑恐嚇危安等罪,函送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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