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7日開庭傳喚黃珊珊作證 還原「小沈已給過」內幕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起訴後,北院將首度傳喚黃珊珊出庭作證。(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7日上午傳喚台北市前副秘書長李得全作證,下午傳喚民眾黨立委,時任台北市副市長的黃珊珊作證,釐清到底京華城案決行公文是否有「特權」,由柯文哲親自簽核,及當年李得全認為的疑慮為何。另柯文哲為何傳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等語給黃珊珊,都是此次開庭重點。
根據起訴,時任副市長的黃珊珊出席過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舉辦的「便當會」,也知情柯文哲在便當會中,公開裁示要京華城把陳情案送交都市發展局,再送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
另柯文哲甫卸任市長後,將「2022/11/1 小沈 1500」紀錄在隨身硬碟Excel工作簿檔案內。至競選總統期間,2023年11月3日,針對選舉募款事宜,傳訊給時任競選總幹事的黃珊珊表示「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等語,檢廉因此認定,此訊息就是柯文哲涉嫌收賄的證據,所謂「已給過」是給過什麼,將是此次開庭,傳喚黃珊珊作證,檢、辯詰問重點。
另2020年10月27日,京華城案要送交公告公展,簽呈送到李得全面前,李得全認京華城案有疑義,同年11月5日,在公文上貼了一張「黃色便利貼」,記載「為利公平執行,容積獎勵及移轉應依土管自治條例等既有全市一致性規定」,並準備要將簽呈退回都發局都市規劃科。
但依都規科前科長楊智盛日前出庭證稱,2020年11月6日當天,李得全將公文退回到他手上時,他告訴李得全,希望在簽呈上寫明意見後呈報上級就好,不要退回,不要為難下面人。並告訴李得全,應曉薇的顧問吳順民不知為何得知簽呈要上呈了,人「正在樓下等」。
李得全因此於簽呈後方添加「如立體綠覆蓋率100%及出流管制,設定容積上限,以茲明確」等文字,再將簽呈上呈,最後由柯文哲決行。因此檢方7日傳喚李得全作證,即要證明楊智盛所言,及是否有來自柯文哲、應曉薇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