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下手!女高中生被撞倒…拖巷內摀嘴性侵「洗車工認了」無罪原因曝光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女高中生上學途中獨自走在人行道上,遭人騎機車撞倒強制性交得逞。(示意圖/pixabay)
高雄女高中生小花(化名)3年前,上學途中獨自走在人行道上,遭人騎機車撞倒強制性交得逞;警方調查,認為黃姓洗車工涉有重嫌,搜索、警詢時,遭不正當方式脅迫認罪,移送檢方還遭收押;案件審理時,發現DNA採證與黃男及被害少女不符,嫌犯特徵也與他不同,因此,一、二審都判黃男無罪,檢方上訴到最高法院,近日被駁回,全案定讞。
回顧此案發生,在2022年3月16日清晨5時45分,女高中生小美(化名)身穿學校制服,獨自走在人行道上,遭人撞倒並壓制在地,隨後被摀住嘴巴,拖進巷內強制性交得逞,直到有人、車經過才停止,嫌犯也騎車逃離。
由於嫌犯,將2頂安全帽掛在機車,掩飾車牌號碼,身穿黑色外套及黑色褲子,戴上口罩、安全帽、工業用棉手套,並在市區騎車隨機找人犯案,事後警方調查,認定嫌疑人為黃姓洗車工。
當時黃男遭搜索,被警員多次以「如果不認罪,就將他及家人上手銬帶回警局,且一定會被檢察官羈押、關起來」等語脅迫,以不正方式脅迫認罪。
在審理時;檢驗涉案人犯案當時穿戴的工業用棉手套,經鑑定檢出2名女性體染色體DNA-STR型別,與黃男及小花型別都不同。
此外,嫌犯特徵,約40幾歲,身高約165至167公分左右,但黃男身高約180公分、走路姿勢無外八,明顯與所控人犯特徵不符;法官綜合各項證據,都無法認定嫌犯就是黃男,因此一審,判他無罪。
對此,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檢方補強證據,仍不足以合理並充分補強,黃男有強制性交犯行,因此,駁回上訴;對此,檢方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上訴違背法律程序,應予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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