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重判惡保母姊妹!怒斥「以凌虐為樂」 北檢回應:嚴懲兒虐暴力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全民矚目的男童剴剴案,於13日下午一審宣判,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國民法官特別指出,劉彩萱、劉若琳涉犯「共同故意凌虐兒童」以凌虐為樂,其惡性重大,因此予以重判。針對一審判決,台北地檢署回應指出「尊重國民法官判決」,並表示將持續結合社會安全網絡成員,嚴懲兒虐暴力,守護兒少安全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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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一審宣判,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圖/資料照)

據了解,男童剴剴於2023年12月間,疑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待慘死,全案由國民法官審理。今天下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均遭重判,法官依「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剴剴外婆律師則表示,希望能給潛在虐童者一個警惕,不要再出現下一個受虐兒童。

▲剴剴案一審宣判,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圖/資料照)

此案受到全民關注,國民法官密集開庭、並傳喚多名證人,包括保母劉彩萱家裡雇用的外籍看護、照顧剴剴的前2名保母剴剴,以及專業法醫、兒童醫、兒童心理醫師等。最後,保母劉彩萱當庭痛哭認罪,主張因失去耐心才虐童,今天下午,北院宣判前,劉彩萱、劉若琳已確定不到庭。對於之前不認罪的原因,劉彩萱表示自己因為「害怕、膽小」才沒認罪。而妹妹劉若琳則維持不認罪。

▲剴剴案一審宣判,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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