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操猥褻男童11次!新竹「魟魚老師」還偷拍猥褻照 法院重判12年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教幼童體操的「魟魚老師」猥褻多名男童並偷拍不雅片,法院判刑12年。(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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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區專帶幼童的體操老師林姓男子,以「魟魚老師」的名字在營隊和教室授課,去年(2024)9月遭家長指控林男趁帶營隊時猥褻多名男童,甚至還在體操課時拍攝男童不雅影片,新竹地檢署11月偵結起訴,認定林男共猥褻5名參加假日營隊的男童多達11次。新竹地院今依加重強制猥褻、製造兒童性影像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2年。

長相斯文秀氣的林男曾就讀於新竹頂尖國立大學,檢警調查,林男在新竹縣某假日學校營隊擔任帶隊老師 ,負責照護、帶領兒童進行遊戲及住宿兒童保護之責,明知5名男童均為未滿14歲之兒童,分別基於強制猥褻之故意,利用兒童懵懂無知及對其之信任感、友好感與學校舉辦寒暑假夏令營前往帶隊之機會,違反幼童意願,分別對5名未成年兒童強制猥褻行為,合計共11次。 

檢警在查扣中的手機、平板和電腦中另外發現,2023年12月間某日,在新竹市某大學宿舍交誼廳,利用上課時間拍攝男童不雅影像多達11張,隨即送交數位鑑識,經檢視尚未發現有幼童相關性影像外流之情形。

檢方起訴,林男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共11次,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製造兒童性影像罪嫌1次。新竹地院審理後於今宣判,最終依加重強制猥褻、製造兒童性影像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案用手機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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