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團補助畫大餅?辦活動「非營利」才只能領2萬?青年局回應了
政治中心/蕭宥宸報導
▲議員質疑青年局重重限制,恐怕讓社團補助只能看得到吃不到。(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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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去年起推出「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協助學校社團、青年團體舉辦活動,每期每案雖有2萬元補貼,但是要非營利且無販售行為活動才能申領。有議員認為,社團、學生辦活動,難免需要賣票或販售小物補貼社費或成本,北市卻設下限制重重,恐怕讓補助只能看得到吃不到。
青年局根據「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設定每案補助金額上限2萬元,且每一年度對同一民間團體補助金額不超過2萬5千元,相當於每個社團每年只能申領一次。
台北市議員顏若芳認為,學生社團並非立案民間團體,不適用上述規範,且過去北市府補助觀光及商圈活動,動輒補助民團數十萬,「其他局處做得到,青年局實在沒有理由做不到。」且社團、學生舉辦活動,難免需要賣門票或販售小物補貼社費或成本,雖然屬於營利行為卻不會私用,規定非營利、無販售行為才能申領,不僅補助看得到吃不到,還可能影響社團、學生舉辦活動舉辦活動的意願。
青年局表示,「青年多元發展補助」原則上每案以2萬元為上限,不過若申請案件經認定具跨校性質、公益性或為全國性活動,則可視情形提高補助金額,不受金額上限限制。此外,補助對象除大專校院的學生社團外,也包涵設籍或立案於北市的人民團體。
青年局指出,計畫開辦以來申請踴躍,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已受理超過百件申請,並有多件跨校或具公益性質的提案,補助達10萬。希望在有限的預算資源內,發揮最大的支持效益,讓青年得以實踐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