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前夕 為這原因媽媽竟要沒嫁的36歲女兒找冥婚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婚姻需要愛情,但更需要價值觀的匹配和共同生活的經營,在母親節前夕,有媽媽認為既然女兒不嫁,至少要冥婚;21世紀還有人希望找冥婚,在步入春暖花開的春天,讓人覺得有點寒風凜冽的錯覺,資深社工呼籲,有些民俗說法,不必過度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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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都希望找個能相知相惜,甚至一起打拼奮鬥的另一半;照片非新聞當事人。(圖/桃園市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提供)

母親節前夕,家住北部的一位女會計在母親陪伴下希望找冥婚,原來會計的母親認為女兒已經36歲,早就過了適婚年齡,女兒也表示要獨身陪寡母到老。

女會計母親告訴桃園市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找主任徐乃義,女兒最好是要嫁出去,嫁人後死了就可接受夫家的香火供奉,沒有出嫁的女子,因為有「厝內不奉祀姑婆」的習俗,原生家庭不能奉祀,也沒有夫家供以香火,最後可能淪為孤魂野鬼,如果冥婚,至少讓她們能得到夫家的供奉。

可是這個媽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沒想到冥婚的男子是可以再婚的,只是必須供鬼妻為正室,吃飯時須多擺一副碗筷,若是舉行過冥婚的活人女子,基本上無法再婚,因為幾乎沒有人家會娶其為妻,所以經歷過冥婚的女子大多守寡一輩子,會計媽媽的作為,等於宣告女兒終身不婚;其實,如果女生沒有冥婚,將來往生可以奉祀於所謂的姑娘廟,何必要女兒冥婚,等於阻止她的姻緣路。

徐乃義說,桃園市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成立40年,第一次碰到有人希望找冥婚,要找冥婚,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沒有人選;他直言,老一輩的想法或許有民俗的思維,年輕一代也接受父母的舊有思維,讓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徐乃義建議當事人,轉換角度才能看見不一樣的世界,看事不要過於鑽牛角尖,人生才短短幾個春秋,不要讓自己的生命浪費在不必要的侷限,更不用讓自己陷入人生的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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