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爸搭訕正妹!扯謊請喝飲料卻伸狼爪 宮廟前怒甩耳光性侵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23年8月間,台北一名李姓男子,於新北市碧潭橋附近,見到陌生女子小美(化名)獨自散步,上前搭訕後藉口請喝飲料,卻騎乘機將她載往某土地公廟前性侵,過程中見小美極力掙扎反抗,李男還怒甩對方耳光。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李男犯屬實,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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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藉機搭訕卻性侵,北院判處3年10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小美於2023年8月間某日上午,獨自在碧潭橋往安康方向散步,李男經過時見小美落單,上前搭訕後,佯稱要請喝飲料,卻藉機將小美載往某間土地公廟前,不顧小美反抗怒甩耳光,性侵對方得逞,小美事後不堪受辱,報警處理。

李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見檢警提出的畫面及證據依舊嘴硬,辯稱完全不知情,還辯稱說「驗DNA就知道了」,之後又改口說只有鹹豬手亂摸,僅承認強制猥褻。直到法院審理期間,李男才坦承犯行,辯稱說是因為吸食毒品才會釀禍,但他與被害人簽立和解書,卻未依照和解書內容賠款。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李男與小美素不相識,僅因個人私慾,導致女方身心受創,審酌李男有毒品、竊盜等諸多前科,服刑後5年內又犯案,入監前從事粗工,已婚且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父親洗需要腎等狀況,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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