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笑中帶淚!國小「司令台」被當住家開稅單 稅務局回應了
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台東縣利嘉國小操場的「司令台」收到房屋稅單。(示意圖/翻攝畫面)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房屋稅將於明5月1日開徵,也是「打房2.0」的新制上路。然而,政策改變也引發了徵稅烏龍事件。台東縣利嘉國小操場的「司令台」竟收到房屋稅單,要求繳納556元。經校長林庭瑤向稅務局反映後,稅務局表示,只要拍照證明其實際用途,即可免繳房屋稅。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原本房屋稅第15條規定,當自然人或法人所持有的住家用房屋,其現值在10萬元以下且全國合計不超過3戶時,可免繳房屋稅;但法條修正後,僅保留自然人享有此項免稅規定。由於利嘉國小為法人,且該司令台先前登記用途為住家,因此才會被重新課稅。不過,由於學校建築屬於教學用途,依法可免繳房屋稅,只需重新向稅務局申報即可恢復免稅資格。
校長林庭瑤表示,前幾天收到房屋稅單,內容顯示學校需繳納五百多元的稅款,讓他感到相當驚訝,因為這是他第一次聽說學校也要繳房屋稅。他特別確認稅單上的地址,發現確實是寫著「利嘉國小」,於是進一步查詢地號,才發現是操場上的司令台。他隨即致電稅務局詢問,對方回覆是電腦系統自動勾選所致,只要拍照並寄回證明實際用途,就可免稅。
林庭瑤懷疑,是不是因為稅務局使用空拍影像發現該建物沒有課稅紀錄,才寄來稅單。對此,稅務局房屋稅課澄清,絕不可能僅靠空拍畫面就認定課稅標的,至少須經現場勘查,確認建物地址與實際用途。此次利嘉國小司令台被課稅,純粹是因為早期登記用途為「住家」,先前因享有免稅資格未曾被課稅,但在新法排除非自然人後,便被系統自動列入課稅名單。類似情況近期在不少學校及公務單位都有發生,只要主動向稅務局說明並提供佐證,就可重新申請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