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安法比入黑社會更嚴重」 港府警告:終身不得組織工會
香港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成立的多個工會陸續解散。港府建議修例加強管理工會,包括被裁定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終身不得擔任工會職員或組織工會。港府官員受訪時更聲稱,違反國安法比加入黑社會更嚴重。
▲港府提出修法,觸犯國安者未來不得任職工會,相關條例正於立法會審議中。(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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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在提交給立法會、建議修改「職工會條例」的文件宣稱,「2019年黑暴後,別有用心的人及團體意圖以職工會為幌子,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港府建議修例加強規管職工會,維護國家安全。
據港府方案,被裁定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人,自被定罪當日起不得在已登記的工會擔任職員,或作為申請任何新職工會登記的發起人。
目前條例規定,除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外,任何人觸犯欺詐、不誠實、脅迫、身為三合會會員,在定罪日期或由監獄獲釋日期起計5年內,不得任職工會職員。
據香港NOW新聞台29日報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接受該台專訪時,記者提問,有聲音指是否「違反國安比加入黑社會更嚴重」?
孫玉菡說,「事實上是,他以前小朋友不知道世途險惡,自己做錯事,加入了黑社會,要讓他改過,這沒有問題,但做了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這個程度完全不同」。
孫玉菡表示,相關人士可以做一個普通公民可以做的事,獲釋後會有一般公民權利。在工會裡參加會員沒問題,「但你做工會的理事,這個需要審慎。」
港府表示,為防範「境外勢力不當干預」香港或國家的事務,危害國家安全,建議規定職工會接受境外勢力資助或捐贈前,須向當局申報,經批准才可接受。有關資助禁止用於本地選舉。職工會須就這些資助或捐贈定期向當局申報。
相關條例目前正在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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