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來了!綜所稅申報「扶養親屬」規定曝 財政部教戰5關鍵
生活中心/林昀萱報導
▲邁入五月報稅季,財政部列出申報扶養規範並提醒注意4大關鍵。(示意圖/資料照)
即將邁入五月報稅季,許多人會在報稅時將家中親屬列入扶養,以享有免稅額、扣除額,減輕報稅的負擔。不過,財政部提醒申報扶養得確認是否符合4類親屬規範並注意4大關鍵,教你輕鬆報稅。
▲報稅前得先確認親屬扶養條件。(圖/翻攝自財政部)
1.先確定是否符合扶養條件?
◆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
年滿 60 歲:可直接列報
未滿 60 歲:須符合無謀生能力
◆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未滿 18 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 18 歲: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其他親屬或家屬(伯、舅、姪、甥、孫等)
未滿 18 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有扶養事實
年滿 18 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2.無謀生能力四大指標:
◆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當年度所得額不超過 113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 21 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要準備好親屬身份驗證工具。(圖/翻攝自財政部)
3.確定符合扶養條件,網路報稅如何操作?
◆手機或電腦報稅都能新增受扶養親屬,填妥基本資料後,須執行親屬的身份驗證(手機3選1;電腦6選1),才能下載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如確定受扶養親屬無任何所得,可僅填寫基本資料,免稅額會自動計入,但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等)如有符合者就須自行新增並檢附證明文件。
▲網路報稅操作方法。(圖/翻攝自財政部)
4.新增受扶養親屬後,需檢附證明文件嗎?
◆可直接列報者→免附文件
◆須符合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須附文件(詳見 https://gov.tw/ryZ )
如需檢附證明文件,申報資料上傳後會有「申報附件上傳」按鈕,手機可拍照直接上傳約 5-7 張;張數較多建議掃描PDF檔上傳。
5.去年報過扶養,為何今年系統無資料?
考量實務上常有祖父母、父母及兄弟姊妹被家人共同扶養而協議其中一人報扶養的情形,因此,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必須連續2年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今年(第3年)才能於系統查到資料,不用再自行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