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7個月嘿咻上百次!軍官為何分手之後被告性侵賠償20萬?法官曝原因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女方既然剛車禍休養,怎麼可能有心情嘿咻?判決蕭姓軍官要賠償20萬元。(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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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蕭姓軍官與女友交往的7個月期間上床上百次,沒想到分手後卻被對方提告性侵,但檢方調查後處分不起訴,不過女方仍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上訴到高雄高分院後大逆轉,改判蕭男要賠償20萬元定讞。
女方主張,2021年8月3日當晚發生車禍到醫院急診,後續因腦震盪產生頭暈、嘔吐等,走路相當不穩,於是在凌晨出院後由當時還是有人身分的蕭男載回屏東住處休養,但當晚蕭男卻喝完酒後趁著她身體虛弱性侵,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
但蕭男則說,當晚在女方的老家,且隔音不好,若女方呼救的話家人都會聽到,2人是兩情相悅,而從那天起到隔年的3月20日分手,7個月的時間早已經上床上百次,分手後卻遭對方提告性侵、求償。
刑事部分因屏東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女方聲請再議被高檢署高雄分駁回,後來聲請交付審判也遭到屏東地院駁回;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屏東地院起初也是判決蕭男勝訴,但女方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則斥責蕭男趁著女方身心俱疲時,且尚未確認關係前就猴急上床,再加上女方當時還在休養期間有戴頸圈保護,醫院已警告不得拆下,她怎麼可能會不顧及自己安危之下性愛?因此判決蕭男要賠償20萬元,全案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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