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轉載圖卡被告侵犯著作權案開庭 李怡貞:惡性重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沂被告侵害著作權,但她認為李怡貞僅有圖卡的使用權, 所以沒有侵害問題,否認犯罪。(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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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陳沂被控轉載「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粉專上一圖卡,嘲諷圖卡有錯字,再順勢推銷代言的葉黃素食品,被陳怡貞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起訴陳沂。台北地方法院23日首度開庭,雙方都到庭,皆表明和解意願。不過陳沂否認犯罪,強調李怡貞僅有圖卡使用權,沒有著作權,李怡貞則批陳沂惡性重大,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李怡貞的「女人大律師」臉書粉專於2023年5月28日,貼出一張圖卡,內容寫道「然候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這方面我立場很堅定」等語。同一天,陳沂轉載,並指出圖卡中的「然候」寫錯,同時推銷自己代言的葉黃素保健食品,附上折扣優惠連結,大酸李怡貞「妳真的需要葉黃素」。

▲李怡貞認為陳沂惡性重大,希望法官從重量刑。(圖/翻攝畫面)

李怡貞不滿,對陳沂及葉黃素廠商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北檢偵辦後認為,陳沂未經李怡貞同意,以截圖方式重製圖卡再上傳網路,促銷葉黃素食品,侵害他人著作權,依法提起公訴。

台北地方法院23日上午首度開庭,陳沂否認犯罪,強調李怡貞圖卡中的虛擬替身為以Meta生成,著作權屬於Meta,李怡貞僅有使用權。至於文字部分,李怡貞既然說是廢文,就沒有著作權的問題。

李怡貞則反駁,不告而取就是偷,陳沂身為法律系高材生,卻在網路說她和詐騙集團在一起,貶損她的名譽,她不是沒給過陳沂機會,但陳沂不僅在網路上帶風向、貶損她,還嗆檢察官不懂著作權,惡性重大,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李怡貞 陳沂 著作權 惡性重大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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