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砍人案明宣判!兇手下跪求25萬和解 傷者父不買單:噁心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洪男持刀在捷運車廂內砍人,一審遭判刑10年。(圖/資料照)
去年5月,20歲護專生洪淨犯下「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造成2人受傷,一審時被依《殺人未遂罪》等判刑10年,洪男再提上訴。二審審理期間,洪男在庭中向被害呂姓高中生下跪道歉,還只想以25萬元的低廉價碼和解,根本毫無誠意,被害家屬更痛批「說的跟做的不一樣,非常失望」,明(23)日上午全案二審將宣判。
▲洪男持刀在捷運車廂內砍人。(圖/資料照)
檢方指出,洪嫌計畫縝密,事先購買防滑手套跟3把刀,讓行兇起來更順利,還知道菜刀很利,必須用衣服包住才不會傷到自己。事發當下,洪嫌被眾人包圍奪刀後,又拿起預藏另一支尖刀,車廂眾多乘客花了30秒,才將他手中奪下刀子。洪被捕後還揚言,只要被放出來,就會再犯案,只要沒被判死刑就無止盡犯案,要殺死討厭的人。
檢方也指出,洪男因家庭、求學等因素感到不滿、憤怒,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特別選定台中捷運車廂犯案,明顯非臨時起意,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洪男,請求從重量刑。
一審經合議庭審酌,認為洪男事先購買兇刀、配戴防滑手套,並前往台中捷運最末節車廂,為了避免遭受後方攻擊,且以20公分長刀攻擊被害人胸部、頭部等,依《公共危險安全罪》判刑1年6月、砍傷呂姓高中生部分依《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10月,及砍傷許男部分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8月,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
對此洪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開庭時他當庭唸出事先寫好的信件,「自己不敢離世,才會說要模仿鄭捷、判死刑,感謝父母沒放棄自己,活著就有希望,會好好面對被害者」,同時向呂姓高中生下跪道歉,希望能以25萬元達成調解。
呂姓高中生父親見狀後認為,洪男的行為就像在演八點檔,非常噁心,對於對方提出要以25萬和解感到錯愕,「我們真的想原諒他,但看他的樣子(開庭表現),我覺得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