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一眼挖比斷手腳更殘忍!高大成曝:連解剖都不挖眼的「特殊理論」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一眼挖出再挖一眼,兇手殘忍至極,高大成表示連解剖都不挖的特殊理論。(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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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雙溪區59歲連男與鄰居42歲簡男,2人日前因雙方住家中間的廢地內水管問題發生扭打,過程中連男咬住簡男左手臂,簡男試圖掙脫時,竟出手打歪連男的下巴,還以手指插進連男雙眼將眼球挖出,相當驚悚。對此法醫高大成表示,眼球遭挖出的疼痛程度比生小孩還要痛,恐達13級疼痛指數,且挖眼球手法相當慘忍,高大成表示連解剖都不挖眼,是尊重,也覺得挖眼真是太痛、太殘忍。

高大成表示,人的反射反應就是挖別人的眼,自己眼睛也會感到痛、心會軟,怎麼挖得下手?且兇嫌不僅要將眼球扣出,還要把後端的肌肉組織扯斷,過程驚悚,且一眼挖出再挖一眼,恐怕此人的心理已不像正常人。

高大成表示,自己從事法醫工作40年,以前見過車禍眼球被雨刷戳破,或因被鐵槌敲後腦眼球被敲出來,但從未見過徒手挖眼的案例。高大成也指出,過去查案法界曾出現一種特殊的理論,認為死者眼組織可能殘留凶手的影像,主張挖眼球看死者最後見到誰,但他做法醫從不去傷害死者臉部或挖臉、挖眼,是尊重,也覺得挖眼太殘忍。

高大成指出,眼睛周圍有許多肌肉及神經,挖出來後整個組織就缺氧壞死,不可能接回救回視力,未來要透過捐贈移植恢復視力的可能性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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